党务直通车 |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发布时间:2020-04-23    次数:40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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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采取党员推荐(可采用个别谈话、座谈了解和民意测验等方式认真听取广大党员意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决定: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委备案。

要求: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为团员且经过团组织推荐。

归档:党员推荐记录、群团组织推优记录、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有关记录、向上级党组织备案记录。

注意:入党申请人能否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也不能由党委或党支部的个别负责人指定。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电话:021-58396666  邮政编码: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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