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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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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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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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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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岸桥自动化钢结构制作年度招标(2026-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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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项目编号 |
ZPMC(CX)-ZB2026-09-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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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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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投标方自备 建设规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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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a |
招标范围 |
此项目为长兴分公司岸桥自动化钢结构制作,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 (1)施工范围:排版下料、结构制作、附属预焊件定位、装焊、结构预加工、NDT(UT、MT、RT)检测、完工报验、材料及构件运输(含船运)、现场整改。附属预焊件由中标方负责安装,具体以项目预焊件工艺卡片为准进行安装。人工、财务、三单(内联单、修改单、工艺单)管理及服务等. (2)承揽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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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b |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分3包件,选取3家中标单位。 1、第一中标单位承接总量的40%左右。 2、第二中标单位承接总量的35%左右。 3、第三中标单位承接总量的25%左右。 4、单价最低且合理的报价单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中标单位必须接受第一中标单位各项报价。(不满足两家,招标方建议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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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c |
工期 |
项目执行标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1年,合同一年一签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以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注:一般为接到施工令(采购指令)后40~50日内完工交货、(具体以招标人的施工单中完工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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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交货/施工地点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内指定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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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质量标准/目标 |
要确保制、加工作质量、等完全符合图纸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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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R质保期:6个月,质保金5%。 质量保证金:合同有效期内,单份结算清单总金额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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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付款方式 |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每次以经双方确认后的单份《结算清单》(合同附件四)进行结算,乙方完成全部承揽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货物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和商业发票)后的60天内支付上述清单中写明总价(含税)的95%。 (2)余款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半年且无遗留问题后60天内付清。 (3)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为主,在收到完工证明及发票后2个月内完成支付(如需贴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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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资质要求 |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ISO9001、ISO14001、ISO45001三证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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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财务要求 |
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2025年度财报或财务三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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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效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类似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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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信誉要求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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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主要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2 人,资格要求:三年以上钢结构制作,图纸精通,并熟悉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 质量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 安全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 电焊工:≥8人,资格要求:焊接技能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 ;
装配工:≥8人;资格要求:会识图并熟练结构装配等工作 ; 打磨工:≥5人,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1.相关人员必须提供缴纳近半年相关社会保险证明或商业保险,工资发放流水; 2、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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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置要求 |
设备1、名称:型材下料机 ,规格、功率及容量:满足构件下料制作需求 ,数量≥1台; 设备2、名称:钻床 ,规格、功率及容量:满足构件制作需求 ,数量≥1台; 设备3、名称:焊机 ,规格、功率及容量:满足构件制作需求 ,数量≥5台; 设备4、名称:数控、激光等切割设备 ,规格、功率及容量:满足构件制作需求 ,数量≥1 台; 设备5、名称:行车、起重设备 ,规格、功率及容量:满足构件制作需求 ,数量≥2 台; 1、场地要求:组件预制和成型场地周转场地面积为≥6000㎡以上。 2、(码头要求:具备稳定的码头转运能力,优先自有码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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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无 □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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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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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
其他要求 |
□无 R有,要求:各包件,总报价最低单位报价明细分项中价格非最低的须接受投标报价单位中的合理最低价,招标锁定单价,最终以实际承制数量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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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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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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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是否兼投兼中 |
□是 ☑否,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3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包件。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则先对包件1进行价格排序(占比40%),确定包件1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需接受各分项合理最低价)。包件2第一中标候选人(占比35%)。顺延至排名第二的单位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须接受各包件最低报价。包件3第一中标候选人(占比25%),顺延至排名三的单位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须接受各包件最低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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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按需对投标人生产场地、车间进行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联系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地点:各投标人生产制造场地。(注:实地考察地点一经招标人考察合格后,即为项目工期内的实际生产制造场地。后续若经招标人发现与考察地点不一致,则有权单方面解除履约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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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3年9月1日-202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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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报名截止时间 |
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设置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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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设置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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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 时间: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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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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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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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联系方式 |
招标联系人:赵春雷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 电话:021-31192878 邮箱:zhaochunlei@zpmc.com 项目联系人:钱春华(长兴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电话:18017031495 邮箱:qianchunhua_wb@zpm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