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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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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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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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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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2026-2029年度梯子平台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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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项目编号 |
ZPMC(NT)-ZB2026-04-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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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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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投标方自备 建设规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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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a |
招标范围 |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含三单)、技术要求和梯子平台的配套件(如电气支架、电气预焊件、焊接式斜梯踏步板等),自行采购梯子、平台、栏杆制作所需的钢材、型材、辅材等全部材料,完成梯子、平台、栏杆的零件下料、分体或整体制作及机加工,并根据各项目的工艺要求完成镀锌、底漆、中漆、面漆等防腐工序的施工;成品根据梯子、平台、栏杆类别分别按照分主梁、门框、小车三大部位分类,按招标方台套要求(1台套/2台套等)为一批次进行打包(构件刚性接触面用珍珠棉包裹保护),并按照招标方的使用需求计划齐套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场地。本项目中的梯子平台,主要应用于轮胎吊、轨道吊及克令吊等设备上。本项目为年度协议价采购,以固定单价采购,数量为预估,最终以实际制作量结算,合作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年度履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度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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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b |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分3 包件兼投不兼中,投标人须对全部三个包件同时进行投标,仅报名或投标其中一个或两个包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各包件选取1个中标候选人。具体施工任务分配安排要求:原则上第一中标人分配总任务60%,第二中标人分配总任务20%,第三中标人分配总任务20%。具体发包人结合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施工任务安排及调整。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向发包人提交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厂房权属/租赁证明、员工名单及保险记录、工资流水、确认月度产能,在履约合同中约定具体施工任务安排细则。如中标人提交的“实际投入设备与清单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具体信息:包件1:分配总任务60%; 包件2:分配总任务20%; 包件3:分配总任务20%; 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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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c |
工期 |
计划工期: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方每年考核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招标方有权不续签合同。 计划工期:一般为接到施工任务单55日内完工报验后交货(具体以招标人的施工单中完工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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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交货/施工地点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或招标方指定地点(南通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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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质量标准/目标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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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证金为单份合同金额的3%,在结算完工交付后1年退还。质保期与招标方主合同的质保期限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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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工检验合格后3-6个月内支付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结算完工交付后1年支付,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为:支票、转账、6个月期限内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期限内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6个月期限内)等金融工具,如需贴现,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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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资质要求 |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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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财务要求 |
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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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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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信誉要求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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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主要人员要求 注册人数至少满足110人 |
1、项目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本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2、技术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本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3、质量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本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4、安全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本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5、焊工:18 人及以上,资格要求:持焊工证,持明火操作证; 6、装配工:25人及以上,资格要求:持明火操作证、点焊证; 7、打磨工:20 人及以上,资格要求:熟练使用打磨机; 8、油漆工:40 人及以上,资格要求:包含冲砂工、喷漆工、辅助工、打沙皮修补工、除锈工,熟练使用各表面处理及喷涂设备,并熟练掌握冲砂、除锈、打磨、喷漆等相关工序作业技能; 9、安全员:3 人及以上,资格要求:持安全管理人员证; 10、自检员:3 人及以上,资格要求:熟悉钢结构制作、油漆施工工艺、质量标准 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其他要求:提供以上人员的保险证明(社会保险、商业险、工伤险等任意一种)及工资流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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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置要求 |
1、空间要求:下料车间、制作车间、冲砂车间、涂装车间、外场堆场空间等(1.钢结构制作车间面积≥12000㎡;2.涂装车间面积≥10000㎡;3.成品堆放面积≥20000㎡。) 2、环境要适配本招标项产品要求 3、设备要求:板材、型材切割机、折弯机、锯床、冲剪机、型材成型机、弯管机、焊机、行车、叉车等 其他要求:提供厂房、设备的清单以及照片(含尺寸型号)以及采购及租赁合同(附付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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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无 ☑有,要求: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含油漆、镀锌),若不具备镀锌能力,须提供与具备镀锌能力的公司之间的合作资料(长期合同或控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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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R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方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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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
其他要求 |
□无 ☑有,要求: 1.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量要求的产能证明 3. 提供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类似本项目招标内容配套件的钢结构制作及油漆业绩。要求该业绩中,单一年度内累计加工量不少于1000吨(本项目年度预估量为5000吨):包括合同复印件,项目计划、执行过程记录、质量检查报告、验收标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发票等相关文件。 4. 定标后合同一年一签,招标方每年考核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招标方有权不续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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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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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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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是否兼投兼中 |
□是 ☑否,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3(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则先对包件1进行价格排序,确定包件1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再确认包件2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件1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包件2中视为未中标,排序第二的单位视为包件2第一中标候选人,且须接受包件2最低报价;包件3同理类推(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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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所有通过资格预审文件初步审查的报名单位,招标人将组织考察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论为合格的报名单位,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所有包件投标资格。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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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3年4月-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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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报名截止时间 |
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设置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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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设置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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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R组织,时间: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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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R召开,召开时间:邮件通知。 召开地点:邮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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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评标方法 |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总价最低的单位报价明细分项中价格非最低的须接受投标报价单位中的合理最低价,招标锁定单价,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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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 联系人:赵春雷(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zhaochunlei@zpmc.com 电话:021-31192878 联系人:姜华(技术) 电话:13862496987 邮箱:jianghua2@zpm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