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工院党委成立纪律监督检查小组
发布时间: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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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切实发挥好纪律监察工作在海工院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海工院工作实际,海工院党委、院办经研究,决定成立纪律监督检查小组

 海工院党委、院办经研究讨论,任命黄曌宇同志为纪律监督检查小组组长,张园同志为副组长。纪律监督检查小组成员由以下7人组成:黄曌宇、张园、于多、张鞠、王闻、晁世方、金晶。纪律监督检查小组由海工院院长和海工党委书记直接负责,配合公司党委、纪委海工院党委及各支部开展日常工作。

成立纪律监督检查小组是海工院党委落实公司近期召开的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小组成员必将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严格执纪、严把标准、严抓惩处、严肃问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水平,为公司从严治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定反腐决心发挥好应有的作用营造海工院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海工院党委